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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7年湖南省基础教育研究优秀论文 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云畔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18-03-11

各县市区教研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基础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的通知》(湘教科研通〔2017〕 23 号)转发你们,请积极准备,按要求推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论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量

每个县市区/局、直属单位的论文推荐数不超过3篇。

二、征集与报送

1.论文征集。各县市区教研室和局直属单位应积极组织上报优秀论文参评,并对申报参评的论文认真进行审核遴选,对参评论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2.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和局直属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论文目录(见附件)、论文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论文目录要求一律用Excel电子表格的格式录入。

3.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

4.联系方式: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412007,联系人:文利辉,联系电话:0731- 22663672。

 

株洲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4月1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基础教育研究优秀论文

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院(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基础教育研究的深入开展,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成长,提升教师的专业研究能力,为广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搭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交流平台,经研究,我院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基础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参评领域。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等领域的论文均可参评。凡已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在参评之列。

2.论文内容。有关基础教育理论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育叙事、实验报告等均可参评。

3. 学科类别。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简称“幼特”);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德育、小学科学;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中学德育、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通用技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综合,共计25个类别。

二、评选要求

1.选题要紧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2.每位作者每一学科类别限报一篇论文。如果论文属多人合作,署名不超过3人。参评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1。

3.参评论文须保证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所有参评论文都应通过论文管理检测系统,一旦发现抄袭现象,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所在单位。

三、报送数量

每一学科类别全省参评的论文总量不超过300篇。其中,每个市州每个学科类别的论文推荐数不超过20篇。

四、征集与报送

1.论文征集。各市州教科院(所)应积极组织所辖县市区及学校上报优秀论文参评,并对申报参评的论文认真进行审核遴选,对参评论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2.材料报送。各学科类别报送的材料包括论文目录(见附件2)、论文纸质稿(1份)和电子稿。所有材料分学科发送到省教科院基教所各学科联系人(见附件3)。论文目录要求一律用Excel电子表格的格式录入。

3.截止时间:2017年4月底。

4. 联系方式: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11号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教所902室,邮编:410005,总联系人:贺彩云,联系电话:0731- 84402967。

五、评审与奖励

1. 我院成立基础教育研究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审小组,每个学科评审小组确定3-5名评委,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评审计分办法及要求进行,院纪委全程监督。

2.优秀论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参评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5%,二等奖不超过25%,三等奖不超过35%。

3.评审结果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我院名义下发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如为多人合作撰写的论文,发联合证书一份。不发奖金。

4.对获奖论文择优在我院网上展示,作为公共资源供共享,并推荐参加全国优秀论文评选。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