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三中学!

茶陵县第三中学

规章制度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布人:云畔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16-09-02

一、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图书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图书室的管理工作及图书采购和报刊、杂志及科技丛书等的订购,负责宣传工作。

(三)指导和检查安全保卫工作以及防火、防盗、防尘、防霉、防蛀等工作。

(四)负责图书馆(室)书目数据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电子版、纸质表档案并及时更新,采取各种措施,使图书馆(室)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图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室藏图书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师生或教育教学购进所需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使用管理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上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分类登记,未经编号造册、盖章的书一律不可出借。对归还的图书要及时按类号排列顺序入架,做好图书的统计和清点工作。

(五)做好图书的借阅管理工作,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明细,报校长审核。

(六)经常了解读者学习动向,指导读者读好书、用好书,设置图书介绍专栏。

(七)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馆的清洁卫生工作。

(八)积极开展馆际协作交流,搞好资源共享,促进图书馆网络建设。

(九)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三、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一)书刊登录:所有馆藏图书都必须进行财产登记,包括总体登录和个别登录,图书登记册要作为财产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书刊分类:书刊应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四)建立健全借阅登记管理赔偿制度。

(五)新书刊要按规范进行分类、编目、上架。对订阅的报纸、杂志、丛书要保证其连续性和完整性。

(六)做好书刊的整理、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

四、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一)师生员工凭本人借书证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一(两)周内归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借书或还书手续。

(二)遵守借阅制度,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如逾期要办理续借手续。

(三)必须爱护书籍,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进行标记、划线、撕剪。要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以防遗失。如有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或给予处罚。

(四)借书证遗失,应立即声明作废,及时办理补办手续。

(五)师生员工调离本学校时必须按规定还清所借全部书刊杂志。

五、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一)爱护图书人人有责,每位师生对所借的书必须爱护,不得在书上批注、涂画、折角、撕剪、污损或遗失,妥善保管,违者酌情赔偿。

(二)凡教师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原定价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2-5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定价15%赔偿;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则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五)期末将书刊、资料的赔偿情况给予贴墙公布。

(六)赔款统一交图书馆负责人,期末交总务处,全部用于新购图书。

六、电子(音像)阅览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有关阅览手续,进入电子微机阅览室应按指定机号或座位入座,保持安静,遵守纪律,听从管理员安排。

(二)室内其他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严禁自带软盘(录像带、碟片)入室。爱护及其和附件,不准私自删除或输入其他程序。

(三)不准私带游戏软件上机玩乐,一经发现,除没收软件外,按学校规定处罚。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四)阅览中发现问题和故障,应及时报告。

(五)文明操作,严禁在室内抽烟,不准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注意清洁卫生。阅览完毕,做好整理工作。

(六)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填写好使用记录,将椅子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七)如要借阅音像资料,清办理借阅手续。

七、学生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热爱本校图书室,热爱图书管理工作,热情诚恳地为读者服务。

(二)准时到达服务岗位,保证开放时间。

(三)认真学习图书馆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四)爱护图书,发现破损和遗失,应尽可能主动帮助图书室老师做好图书修补和追赔工作。

(五)认真督促读者遵守借还和阅览规则,并自觉遵馆内有关制度。

(六)努力学习,广泛读书,争取做课堂学习和课外阅读的模范。

八、图书室业务工作细则

(一)采编室工作细则

1.采购原则:根据本馆的性质、任务及校内课程的设置情况,,广泛地、多渠道地采集教学和教研所需要的以及能反映馆藏特色的文献资料。对文献的选购应遵循思想性、科学性、实用性、系统性和连续性总原则,同时以实用性为基本原则来体现馆藏文献特点。

2.分类原则:中学馆原则上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详本进行图书分类;小学馆原则上采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简本进行图书分类。分类原则以图书内容的科学属性为主要标准,编著的形式、体裁、地区、时代等作为辅助标准。并运用《中图法》(第四版)所编列的全部类目及七个辅助表对图书进行归类和标记: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3、著录原则: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组织目录原则:

(1)书名目录组织规则:采用音序排列法。音序排列法是根据书名的读音排列的,它是按汉语拼音方案字母表示的顺序排列AaBbCcDdEeFfG9HhliJjKkllMmNnOOPpQqRfSsnUuVVWwXxYyZz在二十六个字母中除去IUVW四字母外,共分二十二大类。字音中的第一个字母相同,再依第二字母的顺序排列,其余类推。字音相同的按声调(阴一阳/上V去\)来排列。

(2)分类目录组织规则:分类目录的排列方法是与《中图法》的分类体系相一致的,首先按二十二大类排列起来,同一个基本大类再按阿拉伯数字逐个排列,小号在前大号在后,类号相同时再按书次号的顺序排列。

(二)流通书库工作细则

(一)典藏组织

1.签收图书:按文献分配入库单所报种册门类清点核实后,签收入库。

2.典藏登记:每次新书入库,均需作好入库登记,并在学期末累积统计。

3.新书介绍:每次入藏新书,均应及时推荐。

(二)典藏管理

1.藏书防护:书库内需常保持通风、干燥,并做好防尘、防盗、防虫、防湿

工作。

2.清尘擦扫:库内积尘须每日擦扫一次,书架每月作一次下架清尘。

3.检索辅导:遇有读者查书困难,要主动做好辅导助检和咨询工作。

4.赔书管理:外借图书发现人为丢损,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索赔。

5.修整破书:回收的破皮、开线、散页图书须及时修补,订固、糊好。

6.藏书注销:对剔旧下架破书和丢失的图书,须每学年一次列出种、册、价款清单,向主管领导申请注销,并办好典藏财产销帐登记。

(三)流通外借

1.验核书证:根据持证人特征,对照借书证上相片和各项记载内容,验核无误后,准办理借书手续。

2.借书手续:认真核对书条形码所记书名、责任者、出版社等是否与所选书相符,再进行扫描借阅。

3.还书手续:认真核对条形码所记书名、责任者、出版社等是否与书相符,并检查有无破损、划痕,进行确认再办理签收手续。

4.图书上架:归还图书应及时上架,不得拖延。

5.流通咨询:在流通现场,要随时对个别读者提出的借阅和检索方面的问题作出解答,遇所借书不在架时应主动推荐同类相近图书供读者选借,努力降低拒借率。

(三)阅览室工作细则

(一)报刊采购

1.根据学校教学、教研的实际需要,在采购中掌握专业性刊物为主,知识性、普及性、地方性刊物为辅的原则,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采购。

2.根据采购原则,制订年度采购计划,必须在重点保证各学科教研核心期刊的采购原则下照顾一般期刊的费用,以使期刊文献收藏结构合理,保证需要,提高利用率。

3.对缺期报刊及时催补、配齐,保证报刊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稳定性。

(二)报刊登到

l.验收、拆包:对非全国性统发期刊,拆件时要检查到刊种册数与订购种册是否相符,检查各册是否缺页、破损。

2.制作登到卡:每一份期刊均需制备一份登到卡,登到卡包括刊名、年、月、卷期、刊号、编辑者、出版者、刊价、每年卷数等项目,并以刊名为标识进行编排,现刊到馆后,先在登到卡上登到,同时盖章。

3.凡遇改名、合并、停刊,要及时做好改名登记,在旧刊名上注明新刊名,新刊名上注明旧刊名,如改刊名另起卷期,作新刊处理。

(三)过期报刊整理装订.

1.过期报刊装订前需整理查清卷期次序、报纸按日期,有无缺期;凡卷期不全而又补缺不到的,要加以注明。

2.装订周期:报纸应每月装订一次,做好封面标识和财产登记工作,并移交过刊室上架;期刊按出版实际情况,每季或每半年,一年合订成册进行装订,并进行编目打号,标识整理,财产登记,移交过刊室分类上架。

九、阅览室管理制度

1.阅览室由专职图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员负责管理。

2.进入阅览室要有秩序,要遵守阅览室开放的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室。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的环境,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阅览室,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严禁在室内吸烟。

4.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打闹。

5.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剪报、撕烂或作记号,违者按价赔偿。

6.阅览图书后请放回原处,离开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适当处罚。

7.开放时间到后,师生应马上离开,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并作好阅览情况记载。

编辑:陈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