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健全学校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财务管理
1、学校财务必须认真遵守上级政府部门规定的一系列财务纪律和政策规章,严肃财经纪律。
2、会计(报帐员)必须日清月结,帐目与资金相符,每月必须有财务报表,并建立必须的帐册和票据登记制度。
3、财务帐目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翻阅,注重保密。办公室不得存储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上解。
4、出纳、事务、会计等财务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不得贪污、挪用公款;不得私自报销发票和虚列开支。如出现帐目与资金不符的亏空现象,不管什么理由,一律由本人负责补亏。凡遗失或被盗公款者(含临时聘用人员),一律由个人负责赔偿。
5、学校财务由分管学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核。零星采购、维修计划由处室主任报批,大额支出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二、各项费用报销
1、招待费用
因公来校客人接待必须先请示、后接待,不用烟及高档白酒。由办公室及对口处室负责接待登记,即接待日期、来客人数、接待标准。后勤部门根据登记情况,按照上级规定接待的标准,安排工作餐等接待事宜,超出接待标准部分或无登记记录的,不予报销。
2、车辆费用
(1)维修、保险费用按政府相关规定报销。
(2)油料供应和车辆维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供油凭卡,维修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3、维修费用
(1)各办公室内设备需要维修时,由各处室主任申报,总务处出具方案,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2)水电及建筑物的零星维修改造,需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分项报计划,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大型维修改造项目,需学校自行摸清维修改造工程量,画好图纸,请专业公司做出工程项目预算,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审核后,走政府采购程序,按程序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程决算审核金额,与施工方结账。
4、物品购置费用
为改善办学条件,购置仪器设备、相关器材,办公用品、通讯设施、音响设备、电子、电器设备、生活设施等物品时,凡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按相关程序办理;零星物品采购由各处室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采购申报单,报请主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购置,实行领用制度。
5、严禁任何人员以学校名义在外签单消费及赊购物品,违者一切费用自理,一切责任自负。
三、成立相关职能小组
1、工程建设监督验收小组
组长:谭聪平
成员:刘晚平 林卫华 旷正平
2、询价采购小组
组长:段吉皇
成员:林卫华 刘勇 刘晚平 曾小清
3、财产验收小组
组长:刘志平
成员:林卫华 刘勇 胡艺琼 刘梦佳
物资采购流程图
财务报帐流程图
编辑:陈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