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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茶陵县第三中学财产管理制度

发布人:云畔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16-09-02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物品的采购

1、学校物品采购实行申请、审批、采购程序: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人按要求填好《物品采购申请单》,申购单需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申购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名,经校长审批同意后交学校后勤部门实施采购。

2、采购人员持《采购申请单》及采购原始发票等相关手续交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经校长审批后及时到会计室报销,主动做好票据结算工作。

3、购置大宗办公用品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时,由学校报上级部门,按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采购程序办理。

二、物品验收入库

1、学校各类物品采购回来后,都必须办理好入库、登记手续,坚持先入库登记、后领用的要求,统一由学校总务处扎口管理,经使用人申请、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装备站等股室的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物品造册登记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四、物品领用、借用及赔偿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

2、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3、班级教寝室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凡是班上的讲台、课桌椅、劳动工具,电器、门窗、玻璃、黑板、牌匾、窗帘等设备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维修或双倍赔偿材料、人工等费用。

4、教职工调出本校要及时做好个人借、领物品的归还工作,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5、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报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六、资产清查

1、班级教寝室公共财产每学期期末清查一次,由总务处牵头组织实施,根据每班期初班级财产登记表,逐项核实、清理。统计每个班级一学期的财产使用、保管情况,相关数据纳入期末班主任考核。

2、学校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2016年9月20日

编辑:陈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