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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茶陵三中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发布人:云畔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17-08-30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全力做好我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根据教师岗位职责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教师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2.教师要维护学校及个人形象,遵纪守法,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3.教师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4.个人贵重物品请勿留置办公室,注意防盗。

5.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防诈骗,防非法集资,防高利贷等,远离黄、赌、毒。

6.教师要文明、安全上网,不能利用网络传播或转发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谣言等。

7.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校内严禁吸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8.党员教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安全工作职责: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课间负责本楼层就近楼梯间、楼层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责任要求:

每位教师都是自己所负责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教师工作疏忽,懈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和追究责任。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持一份。本责任书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2月。

 

学校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教  师(签名):

2017年8月30日

编辑:陈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