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三中学!

茶陵县第三中学

规章制度

茶陵三中学生安全责任书

发布人:云畔管理员2 发布时间:2017-08-30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寄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追打吵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严禁学生骑摩托和电动车上路,请您督促孩子执行这一规定。为了确保安全,严禁学生骑自行车进入超车道、行车道,单车进出校门一律推行,自行车一律要求停放在单车棚。

9、学生在校要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教育、管理,不携带任何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入校园,不从事有碍其他同学人身安全的活动,与同学友好、和谐相处,宽容大度,正确、妥善处置纠纷、矛盾,严禁行凶斗殴。

10、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1、为保证你孩子的饮食安全,寄学生早、中、晚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通学生可在食堂就餐或在家就餐,请认真教育子女不买、不吃小店和马路摊贩的食品,不购买垃圾食品不带零食到学校。

12、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3、严禁学生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4、我校严禁学生进入游戏厅、舞厅、网吧、酒吧等不适宜青少年活动的场所,请您督促孩子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在校期间不得使用手机、MP3、游戏机等电子产品,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由学校收缴保管并进行纪律处分,手机到期末家长领回。

15、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后应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限入保的)。

16、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

 

该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二份,德育处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茶陵县第三中学( )班主任(签字):

(联系方式):

 

()班学生本人(签字):学生监护人(签字)

(联系方式):

2017年8月30日

编辑:陈三云